为了充分发挥实验室的资源优势,提高实验室、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加快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推进实验室开放,特制定本办法。
1.开放原则
(1)目标明确。开放实验室旨在提高实验室场地、设施及仪器设备的利用率,为实施素质教育、培养学生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提供重要场所。
(2)统筹规划。把实验室开放工作纳入教育教学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实验室要充分利用现有条件或创造必要的条件,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组织的开放。
(3)逐步推进。实验室开放可由点到面逐步推开,实行分层次开放或部分开放。鼓励实验室采取多种形式对学生开放。
2.开放的内容与形式
(1)科研课题型。主要指教师科研项目中的开放研究课题和大学生研究训练计划项目(SRTP)课题等。
(2)预约实验型。主要指实验室发布的开放实验项目和经实验中心审核同意的学生自拟项目等。
(3)毕业设计(论文)型。主要指在实验室中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
(4)学科竞赛型。主要指利用实验室开展的各级各类学科竞赛项目内容。
3.组织管理
(1)开放实验室采取以实验分室为主体的管理模式。实验中心结合实际先进行开放实验室的试点,逐步完善开放实验室的管理工作。
(2)开放实验室编制开放指南,包括实验室功能、指导教师、拟开实验项目、实验指导等,根据学生水平和要求,确定开放内容。
(3)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前必须做好有关准备,包括查阅资料,拟定实施方案等。完成实验项目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实验报告。
(4)学生进入开放实验室,必须有指导教师或实验技术人员进行指导,为学生提供必要的服务并保证其安全。
(5)各实验室应加强开放管理,记录平时成绩,确定考核内容与方法,逐步建立和完善评价体系,研究开放实验教学管理办法,防止实验室开放流于形式。
4.保障措施
(1)学院鼓励和支持教师、实验技术人员开展实验室开放工作。
(2)开放实验纳入学生实践教学环节。
(3)开放实验所产生的创新性成果,可以申报各种评奖和参加比赛,取得的成果,学院按照相关规定对学生和指导教师给予一定的奖励。